專家:盡早制定衛生法確立醫改大方向和政府責任 |
發布日期:2005-10-08 來源:中國青年報/光明日報 |
“目前醫院面臨生存和盡責的兩難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沒有一部法律對此作出規范和界定。”9月28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副院長蘇元福在中國法學網舉辦的“立法規范醫改”研討會上發言說,醫療體制改革要納入法制化管理,應制定統一的《衛生法》,從立法上確立醫療改革的大方向和政府責任。
蘇元 福談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醫改報告引起了醫院管理者的諸多思考。他說,就目前的狀況來看,醫院方面的經濟壓力過大,擺在醫院面前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把醫院更好地辦下去。“目前醫療體制改革暫時不成功,不應該全部歸咎于市場化。在醫改過程中,醫院的首要任務是求生存、求發展,醫院沒有足夠的經費來源,任何所謂‘雷鋒式的醫院’都很難維持下去。” 北京大學法學院孫東東教授也談到,當前醫改最主要的任務是制定統一的法律制度。他說,目前我國相關的衛生法律法規不少,但比較零散,很難統一效力,而且存在相互脫節、矛盾的現象。他舉例說,一個食品安全問題,涉及農業部、林業局等18個部門。多頭管理和分工,一旦出現事故就很難分清是誰的責任,很容易出現推諉現象。他希望,盡快制定一部《衛生法》,明確各級政府在醫療建設上的責任,明確各級醫療機構的職責和義務,確定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方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陳金甫說,醫改問題是一項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因此,醫改應當平穩地進行,而不能操之過急。他說,根據中國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必須解決好醫保的定位問題。他認為,當前應該重點解決的是下崗工人、農民工以及廣大農村地區人們的醫保問題。陳司長說,醫療保險涉及風險責任、轉移支付、人員流動、區域劃分等一系列社會問題,都需要國家通過立法手段予以規范。 (中國青年報 記者 萬興亞) 醫改:關鍵是社保 成敗在法治 “保障公民醫療,要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設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解決看病難,需要加快立法步伐”。這是日前在中國法學會召開的“如何從立法上規范醫改”座談會上,來自醫療、社保、法學各界專家們的一致呼吁。 專家們指出,醫療體制改革的關鍵是社會保障問題, 首先要健全保險機制。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應該解決好醫保定位的問題,重點解決因為國企破產關閉而產生的下崗分流人群、進城務工農民工以及不發達農村地區人民的醫保問題。醫療保險有其特殊性,涉及風險、責任承擔、轉移支付、人員流動、區域劃分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應該從總體上把握。作為國家重點解決的一個社會問題,醫改、醫保要有其穩定性和普遍適應性,這些都需要政府的財政支持,需要國家通過立法手段予以規范。 專家們呼吁,應盡快出臺衛生法,從立法上確立醫療改革的大方向和政府責任,確認公民的合法權益,規定醫療衛生事業的本質屬性和發展方向。保障憲法賦予公民的生命健康權,醫改進程中所涉及的交通、經濟、財政撥款等一系列問題的解決,醫療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安樂死、器官移植、輸血、試管嬰兒等問題,一些醫院資產流失嚴重、資產狀況不明的問題,都在呼喚醫療立法,呼喚完善的法律保障。醫改只有在法治化的道路上行進,才能取得成功。 (來源:光明日報 記者梁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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