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頒布《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日期:2020-12-11 來源:建管處、政策法規處 |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秩序,加強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管理,常州市水利局重新修訂頒布了《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設從業單位履約考核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常水規〔2020〕1號)(以下簡稱《辦法》),并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隨著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不斷發展,原《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已不能適用實際需求,新修訂的《辦法》從立項起草、專家論證、評審組評審、審查等環節,前后歷時半年之久,幾經易稿,并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論證,采納意見率達95%以上。 《辦法》共分七章三十八條,就信用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履約考核程序和要求、信用等級劃分和評定、應用和管理及評審紀律和異議處理等方面,重新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主要調整了各級履約考核組分值權重,設立了各級履約考核分值差異處置原則,增加了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成果運用,調整了對失信行為從業單位的懲戒方式。 該《辦法》的修訂出臺,進一步規范了全市水利工程從業單位誠信守約行為,為我市水利工程建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
主辦單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龍城大道1280號3號樓B座503室
電話:0519-85682180 網站地圖
技術支持電話: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網站支持IPV6 推薦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