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成立5個安全生產督查組,市局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任聯絡員,對二市五區及局屬單位進行全覆蓋綜合檢查,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檢查組長負責抓、牽頭部門具體抓”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常州市水利系統主汛期安全生產活動暨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及時印發《關于實行“安全生產責任狀制度”的通知》,分轄市區、市水利局機關處室、直屬單位三個層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承諾書。
全面排查,突出重點
5個安全生產督查組對全市7個轄市(區)和9個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轄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今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安排、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主體責任、開展汛前和汛期水利安全生產檢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隱患大排查活動等。此外,還對全市水利工程運行、水文監測、水文工程勘測設計、人員密集場所、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專項抽查。
查教結合,強化整改
結合大檢查,排查一般事故隱患55項,整改率達100%。全市共舉辦安全“三類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集中警示教育7次,參訓人員300人次,取得了較好效果。堅持“邊查邊改,以查促改”工作要求,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對發現各類隱患,列出清單,限期進行整改。在各轄市區和局屬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市級及時跟進督導,并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帶隊開展了2次水利農機安全生產專項抽查,基本做到有檢查、有記載、有發現、有整改、有反饋“五有”,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兩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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