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水利局:
根據《江蘇省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管理規定》(蘇水規〔2013〕1號)第十五條的規定,為規范我市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服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現就我市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程序作出如下規定。
1、建設項目取水工程或設施(以下簡稱取水設施)按批準文件要求建成后,經試運行符合下列條件的,取水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取水申請人)可以申請取水許可驗收:
(一)取水工程已按取水許可申請批準文件要求建成,能夠滿足取水需求;
(二)取水計量設施已經安裝且符合計量技術規范要求;
(三)退水影響已按有關要求處置;
(四)退水方案已按審批文件的要求落實到位;
(五)節水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節水措施落實到位;
(六)水資源保護措施得到落實,符合水功能區要求;
(七)取水設施的檔案資料齊全。
2、取水申請人申請取水許可驗收,應當填寫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申請表(見附件),并將相關審批文件、報告和取退水資料作為附件材料。
3、審批機關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驗收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驗收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取水審批機關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對取水設施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的,通知補正。
4、取水許可驗收應當進行現場驗收,重點核查下列內容:
(一)取水許可審批文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二)取水水源、取水地點、取水方式、取水設施最大取水能力與審批文件的相符性;
(三)取退水影響處置情況;
(四)取水設施試運行情況;
(五)取水計量設施的安裝和運行情況;
(六)節水設施和水資源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七)退水方案落實情況。
5、現場核查后驗收組應當填寫現場查勘情況表,形成取水許可驗收意見,驗收組長應在驗收意見上簽字。驗收合格的,取水許可審批機關應當按規定核發取水許可證。驗收不合格的,取水許可申請人應當按要求進行整改,經現場核查整改到位的出具同意通過取水許可驗收的意見。取水許可申請人領取取水許可證后方可正式取水,并依法繳納水資源費等規費。試運行期間的取水量應按實際計量取水量補繳水資源費等規費。
編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項目取水許可驗收按《江蘇省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附件: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申請表
常州市水利局
2014年4月28日
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申請表
(試行)
項 目 名 稱
建 設 單 位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郵 寄 地 址
江蘇省水利廳制
說 明
1、本表根據國務院令第460號和水利部令第34號有關規定制作。
2、驗收申請表一、表二由取水申請人在申請取水許可驗收前填寫,表三、表四由負責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在驗收現場檢查后填寫。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說明的內容可以另加附頁補充說明。
4、驗收申請表一式三份,由負責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取水許可監督管理機關和取水單位與取水許可審批文件一并存檔。
表一 基本信息
取水項目名稱(按取水許可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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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水源
(地表水或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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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類型
(地表水為江河、湖泊、水庫或其它;地下水為普通、地熱水、礦泉水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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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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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取水量(萬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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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取水流量(m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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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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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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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退水量(萬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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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水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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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水水質要求
(包括主要污染物名稱和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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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計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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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及批準文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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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及批準文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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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設入河排污口,若設其批準文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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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表)編制單位及審查機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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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取退水設施設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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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取退水設施施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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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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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取水設施試運行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審核意見文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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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取水設施投入試運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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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取水許可審批文件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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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許可批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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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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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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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情況(地點、規模、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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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水情況(地點、退水量、退水水質、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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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計量設施安裝及運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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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和水源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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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水源水量水質監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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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二中建設單位對照取水許可審批文件、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審批)意見等,就項目設計、施工期間的取退水設施建設和節水、水資源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予以介紹。
表三 取水許可驗收現場查勘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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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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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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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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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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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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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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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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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水水源和取水地點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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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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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水量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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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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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水方式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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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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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水用途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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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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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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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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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水地點、方式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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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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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水量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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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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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退水水質是否符合審批規定(水功能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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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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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落實是否符合審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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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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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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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第三者取水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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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對第三者取水影響補償承諾或措施是否已經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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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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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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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措施建設與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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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水措施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審批規定,配套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是否同時投產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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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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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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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計量設施安裝與運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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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設施是否已安裝并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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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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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規定接入省水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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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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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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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論證及取水許可審批其他要求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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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審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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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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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取水許可驗收意見
原文:1、常州市水利局關于印發《常州市建設項目 取水許可驗收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2、江蘇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建設項目取水許可驗收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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