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常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市編辦關于同意調整市水利局內設機構的批復》(常編辦[2016]91號),我局在基本建設處增掛安全監督機牌子。具體職責為: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承擔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或參與制定水利行業安全管理規范規程;組織、指導對市直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和建設項目實施安全監管;組織或參與水利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嚴格按照安全監督管理職能要求,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夯實水利安全基礎,努力提高全市水利安全生產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