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帶頭
一、帶頭講政治、守規矩,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二、帶頭遵守中央和省、市委作風建設各項規定。
三、帶頭服務全市中心工作,全力助推重大項目建設。
四、帶頭依法辦事,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五、帶頭履職盡責、敢于擔當,強化“120%落實”標準。
六、帶頭解放思想、開拓進取,推動各項工作創新創優。
七、帶頭開展大走訪、“黨員義工365”等活動,深入基層,服務群眾
八、帶頭落實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等工作制度。
九、帶頭加強學習,提升理論素養,提高業務水平。
十、帶頭遵守社會公德,涵養個人品德,樹立良好家風。
十嚴禁
一、嚴禁在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上降標準、打折扣。
二、嚴禁發表和傳播與機關工作人員身份不符的言論、信息。
三、嚴禁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事項推諉拖拉、敷衍塞責。
四、嚴禁對管理和服務對象態度冷硬、人為設卡、故意刁難。
五、嚴禁對基層企業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困難不重視、不研究、不想方設法解決。
六、嚴禁收送影響公務執行的禮品、禮金、代幣卡(券)。
七、嚴禁組織、參與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黃賭毒活動。
八、嚴禁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工作時間網購、炒股、玩游戲、看影視劇。
九、嚴禁無故缺會、找人代會、玩手機、打瞌睡,不遵守會場紀律。
十、嚴禁在崗穿著與身份不相符的服飾,講話粗魯、行為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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