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一步嚴格實施資質標準的精神,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和《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文件精神,其中《實施意見》第5條專業設置規定:“學歷專業、職稱證書專業范圍均與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專業學習結業證書,從事工程設計10年以上,個人資歷和業績符合資質標準對主導專業非注冊人員的資歷和業績要求的”可視同本專業的規定,設計院結合自身設計資質申報需求,組織3名符合條件的技術人員于4月中旬至6月下旬進入南京工業大學進行本專業學習。
3名學員所學專業分別為: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暖通工程)、工程測量及建筑學,學員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可領取南京工業大學相關結業證書。
本次派員參加學習為設計院資質延續申報做好了技術人員的專業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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