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處在對涉河建設項目監管巡查時發現,新溪河大橋建設項目在新建橋梁及施工圍堰時,未嚴格按照防洪評價報告內容及批復的行政許可決定組織施工,該項目坐落在滬蓉高速公路青龍互通至焦溪古鎮連接線段北塘河上,因進入主汛期,此情況存在防汛重大安全隱患。
針對此問題,河湖處迅速下達停工通知,要求涉事企業簽訂整改承諾書,盡快編報應急預案,在規定時間恢復河道暢通。同時,加派人手,增加巡查頻次,嚴格督促企業按時按要求落實相關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防汛隱患已消除。
下一步,河湖處將持續加大巡查和監管力度,按照“查全、查細、查實”的要求,不放過任何一處安全隱患點,嚴格督促各在建涉河項目按相關要求施工,確保河道防洪、排澇功能正常發揮,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