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常州市新北區水利局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對全區問題小微水體開展專項整治,成功創建市級“小微水體河長制示范村”3個、區級“小微水體河長制示范村”5個,年度整治問題小微水體220個,全區初步形成了貼近民意、切實可行、居民滿意的問題小微水體整治及長效管理機制。
由于小微水體相對封閉,水體交換更新周期長,自我修復能力差,水生態系統脆弱,水質較難保持整治,加之長效管理不到位,影響了水體的形象和功能,群眾要求治理的呼聲很高,問題小微水體整治工作已成燃眉之急,刻不容緩。如何圍繞生態底線優化治理方案、引導周邊居民參與水體治理成為重要課題。
為了將實事辦實,區水利局成立專項工作推進組,局重點工作督導組、鄉村振興辦、水利農機處、河長辦、長效管理辦為成員單位,并將小微水體整治工作納入“區級重點調研課題”、“鄉村振興專班”、“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兩在兩同建新功”等重點工作,每周通報工作進度。
為了將實事辦好,在市級50個整治任務基礎上,又自加壓力編制了《新北區2021年度小微水體整治工作方案》,重點對“水十條”國省考斷面、跨行政區域交接處、擬申報的小微水體示范村周邊等區域和水質惡化、居民反映強烈的220個問題小微水體進行整治,同時整合溝塘清淤、鄉村振興、人居環境整治等資金500萬元,保障小微水體整治和管護工作順利開展。
為了將實事辦牢,全面落實小微水體河長制,落實村級河長、小微水體河長138人,并將小微水體數量、分類、分布等具體情況整合為“一村(社區)一臺賬”,聘用河道、溝塘及綜合保潔人員189人,并與區檢察院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強化水生態水環境司法保護,確保全區農村小微水體的長治長效。
良好的水生態環境事關民生福祉、事關高質量發展,新北區水利局將緊緊圍繞市委“532”發展戰略和區第五次黨代會提出的目標任務,把深化落實水環境整治、小微水體治理作為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具體行動,以水環境管理的高質量、系統治水的高效率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