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水利廳開展江蘇省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標完成情況評估工作的相關要求,常州積極開展自評和對轄市、區的評估工作,常州市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考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常州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標完成情況評估工作的通知》。3月21日,組織召開了常州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標完成情況評估工作會議。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組成了考核工作組,按照《常州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標完成情況評估指標計算及復核方法》,對各轄市、區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標完成情況及第三方核查報告進行審核,提出評估評分和等級意見,年度評估結果將報市政府審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江蘇省水土保持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江蘇省全國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考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常州出臺了《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州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常州市水土保持規劃實施情況考核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常州市人民政府每年對各轄市、區人民政府進行水土保持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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