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常州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面提升河道保護管理水平,近日,市水利局印發貫徹落實《常州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職責清單,明確市水利系統各相關部門的職責。
職責清單明確了建立河道協同保護管理機制、制定舉報獎勵辦法、擬定河道名錄并公布、組織編制河道生態藍線、制定河道分級管護標準規范和考核指標體系、加強涉河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配合編制可開展水上運動的河道(段)及其相應可開展的水上運動項目目錄等27個職責事項,每個職責事項對應《條例》相關條款及責任部門。該職責清單的印發,為《條例》的貫徹落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