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常州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面推進我市河道保護管理工作,近日,市河長辦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常州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部門職責和重點工作清單,明確《條例》所規定的市相關部門職責以及重點工作任務。
部門職責清單明確了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14個部門在貫徹落實《條例》中的相關職責;重點工作清單明確了加強河道保護管理工作的組織保障,實行河道生態藍線管控、全面實行河長制等11項重點工作任務,以及相應的牽頭部門責任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