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取用水監管,加快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工作,近日,省水利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江蘇省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是指依據取用水領域信用信息,按照統一的評價標準、程序和方法,對取用水戶信用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其信用等級,并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辦法》規定了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推進本省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工作,根據全國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標準,明確信用評價程序和相關要求,開展信用等級確認及發布等工作,建立全省統一的取用水領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與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信用平臺對接。設區的市、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做好轄區內取用水戶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等工作。
《辦法》還明確了信用評價的程序,規范了取用水領域信用評價的異議處理、信用修復、投訴舉報等工作,依法保護取用水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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