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常州市國有資產清查復核工作方案》要求,3月27日,市資產清查業務專班對我局本級、市河道湖泊管理處、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處、市水利工程建設處等單位的資產清查情況進行了抽查復核。
復查專班重點對前期上報的數據準確性及規范性、問題資產反映的完整性、盤活利用情況及效果、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進行了復核。市資產清查業務專班成員還對被查單位的資產管理情況進行了現場抽查。